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-米乐m6棋牌官网
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缓解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市中心城区(北区)的部分道路,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。
汕头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缓解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以及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市中心城区(北区)的部分道路,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本公告所称的大型货车是指:悬挂大型汽车号牌,车长大于等于6米,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的重型、中型载货汽车,以及全挂车、半挂车、牵引车、专项作业车;轻型货车是指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;微型货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.5米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千克的载货汽车。
二、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(北区)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:
1.礐石大桥——西港路——金凤路——汕樟北路——泰山路——海湾大桥(在黄泰快速路全线通车后废止);
2.礐石大桥——西港路——金凤路——黄河快速通道——泰山路——海湾大桥(在黄泰快速路全线通车后启用)。
三、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(北区)大型货车全天候24小时禁止通行及轻、微型货车早、晚高峰期(7:00-9:00、17:00-19:00)限制通行的路段:
跃进路、安平路(西堤路口~小公园)、韩江路、长平路(汕樟路口~泰山路口)、金砂路(汕樟路口~泰山路口)、韩堤路(八角亭~民族路口)、厦领路、解放桥、金园路、汕樟路(金砂路口~外马路口)、嵩山路(中山东路口~珠池路口)、衡山路(中山东路口~珠池路口)、天山路(中山东路口~珠池路口)、华山路(中山东路~金砂路口)、公信路、龙眼路(金湖路~中山路)、金新路、金陵路、新陵路、饶平路、新兴路、博爱路、同益路、同平路、镇平路(同平路口~福平路口)、月眉路(八角亭~杏花桥)、利安路、金泰立交桥首层、中泰立交桥首层、黄山路(珠池路以南)、庐山路(珠池路以南)、黄河路(衡山路口~泰山路口)、海滨路(中山路口~龙眼路口、东厦路口~镇邦路口)、金环路(中山路口~海滨路口)、中山路(民族路口~东厦路口、龙眼路口~金环路口)、滨港路、外马路、大华路、天山北路(东厦路口~金新北路口)、金新北路(金凤路口~嵩山路口)、乐山路(汕樟路口~春江路口)、春江路(嵩山路口~天山路口)、珠峰北路(汕樟路口~汕汾路口)、凤凰山路(黄河路以北、练江路以南)、金环北路(汕樟路口~黄河路口)、公园路。
四、设定以下路段为中心城区(北区)大型货车及轻、微型货车限制通行的路段:
(一)金砂西路、杏花桥、杏花路、西堤路(海滨路口~永泰路口)、光华路、汕樟路(金凤路口~泰山路口,该路段在黄泰快速路全线通车后由过境路改为限行)、珠池路(天山路口~黄山路口)、榕江路、珠江路(衡山路口~黄山路口)、金湖路(护堤路口~金环路口)、练江路(大北山路以东)、长江路(天山路往西、衡山路往东)、兴业路、天山路(珠池路口~长江路口)、汕樟路(金砂路口~金凤路口)、潮汕路(杏花路口~大学路口)、衡山路(珠池路口~长江路口、黄河路以北)、嵩山路(珠池路口~汕汾路段)、黄山路(珠江路以北)、庐山路(珠池路以北)、东厦北路(东厦金凤路口至东厦天山北路口)、天山北路(东厦天山路口至汕汾路口)、东厦北路(天山路至嵩山路)、华山路(金砂路至汕樟路)、嵩山路(汕樟路至汕汾路)、金环路(黄河路~中山路)、中山路(金环路~天山路)。
以上路段每天7:00-22: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;每天7:00-9:00、17:00-19:00禁止轻、微型货车通行。
(二)凤凰山路(黄河路口~练江路口)、练江路(大北山路以西)
以上路段每天7:00-14:30和16:00-22: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;每天7:00-9:00、17:00-19:00禁止轻、微型货车通行。
(三)东厦路(海滨路口~金凤路路口)、红领巾路、中山路(东厦路口~龙眼路口)、龙眼路(中山路口~海滨路口)、海滨路(龙眼路口~东厦路口)、珠江路(黄山路口往东)、黄山路(珠江路口~珠池路口)、珠池路(黄山路路往东)
以上路段每天7:00~9:00、17:00~19:00禁止大型货车及轻、微型货车通行。
(四)黄河路(天山路口~衡山路口)、衡山路(黄河路口~长江路口)、长江路(衡山路口~天山路口)、天山路(长江路口~黄河路口)
以上路段每天7:00~9:00、11:00~14:30、17:00~19: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;每天7:00~9:00、17:00~19:00禁止轻、微型货车通行。
(五)礐石大桥:礐石大桥桥面和大桥a匝道(潮阳往礐石大桥方向)、c匝道(南滨路往礐石大桥方向)、2号匝道(永泰路上礐石大桥入口)、4号匝道(杉排路上礐石大桥入口)及西港高架桥、中山东路(天山路口-泰山路口)。
以上路段每天7:00~9:00、17:00~19:00禁止大型货车通行。
五、大型货车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止通行路段或者限制通行路段(禁止通行时间内)行驶的,应当事先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审查,并按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;
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、行驶速度的限制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;
市政设施日常养护专业车,为城市管理提供道路洒水、清扫及生活垃圾转运等环卫车辆和园林绿化养护专用车等车辆,每天7:00-9:00、17:00-19:00禁止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作业。
六、违反上述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,由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以及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七、本公告由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。
八、本公告自2021年?月?日起正式施行,施行有效期五年,汕府[2019]129号公告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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