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,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地方户口的,在登记出生时,可予以单独立户。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2、父母《结婚证》;
3、父母双方的《户口簿》及《居民身份证》(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,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)。
受理…审核…办结
汕头市龙湖派出所
地址:长江路
电话:(0754)88165103
汕头市谷饶派出所
地址:汕头市潮阳区
电话:(0754)87617381
汕头市峡山派出所
地址:峡山街道
电话:(0754)87768383
滨海派出所
地址:滨海街道
电话:(0754)87872203
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,给予当场办理入户。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户口】获取汕头户籍信息,户口迁入/迁出/立户,变更/注销/恢复办理方式、办事网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