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自2021年12月1日起,我市调整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汕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/月调整为1720元/月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.3元/小时调整为17.0元/小时。
汕头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:1720元/月
颁发时间:2021年11月30日
生效时间:2021年12月1日
汕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金额:17元/小时
颁发时间:2021年11月30日
生效时间:2021年12月1日
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。
政策来源: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://www.shantou.gov.cn/stsrlzyhshbzj/ztzl/content/post_2000132.html